1.不能將普通電器設備在防爆場所使用。如家庭用的電扇、手電筒、電爐等。2.在防火防爆場所進行維修、接臨時電源線進行照 明時、焊接作業時,必須向企業安全部門提出申請,經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進行。3.在防火防爆場所進行作業,應配備能防止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使用容易產生火花的鐵制 工具。4.防爆場所的作業人員及進入該場所的其他人員,不能穿著容易產生靜電的化纖衣料的服裝和容易產生火花的帶釘皮鞋。5.凡懸掛“禁止煙火”、“禁止火種”的 地方,都應嚴格遵守。6.如果遇上可燃氣體泄漏燃燒,不能立即將火撲滅,而應立即關閉該泄露管道的閥門,再進行滅火。否則雖然將火撲滅,但氣體持續泄漏,若達到爆炸 濃度,再遇火源,可能會引起爆炸。
發布時間: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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